按照《省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明确的医疗卫生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》(黔府办函〔2016〕162号)中第8项重点任务“落实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贵阳中医学院协议”要求,省教育厅、省卫计委、省中医药管理局起草了《贵州省人民政府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贵阳中医学院任务分解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并于2016年8月、9月两次征求了相关厅局意见,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和论证,任务分解方案于近日出台。
方案涉及省级层面和协调国家中医局支持贵阳中医学院建设事项,涵盖了经费支持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引进、更名大学、申报博士点、国际教育、苗医药文化传承、医疗服务等38项内容。
按照省政府的要求,《方案》已经印发到省委组织部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科技厅、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文化厅、省外事办、省扶贫办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、省科协、省编委办等单位,目前已经开始推动落实。